November 14, 2005

誰在意氣用事

行政長官曾蔭權指不滿政改的市民,不應意氣用事,以激烈行動反對,認為政改方案值得支持,現在香港社會取向於和諧,可用道理與討論來解釋這問題,無須做任何激烈行動反對,並聲稱若否決這個議案,後果是原地踏步,這是沒一個人想得到的。
是說理,還是恫嚇? 可是,誰在意氣用事?爭取了二十年的民主政制,如今出來的方案,不只是原地踏步,是退步,可以接受嗎?不接受,就是意氣用事、破壞和諧嗎?對不滿提出意見,用行動表示抗議,便被指為意氣用事,這只是在權力架構中,掌權者用以貶低反對者的慣常伎倆。一方面說用道理與討論來解釋這問題,卻又揚言如果方案被否決,後果是原地踏步。這不是意味著若不支持,後果自負嗎?這是說之以理,還是在恫嚇?這裏還容得下討論嗎?真誠的、有建設性的討論,的確需要彼此的信任,願意聆聽反對者的聲音,相信反對者的意見在於成就事件,而非破壞。可是,當特首說:我們費盡心力與中央政府建立互信,憑著這份互信方可造就目前這套方案,但這份互信也會毀於一旦。未尋求與反對者的溝通,卻先指出對方將破壞互信,這種說法,不正是意氣用事嗎?若認為方案是長期諮詢的成果,為甚麼連最基本的時間表也欠缺?這份所謂互信,恐怕只是特首與中央的互信吧。
 對,人都是渴望和諧穩定的,誰願意見到衝突,誰想破壞和諧?可是,若所謂的和諧,是建立於弱者臣服於強權下的表面和諧,那值得維持嗎?
 遭受抹黑,面對恫嚇,我們便會噤若寒蟬嗎?不,絕不!讓我們用我們的腿,我們的筆,我們的聲音,告訴視民意如無物的長官,反對不是意氣,是正氣,源於一個知識份子的良知,出於一個公民的承擔。

(本文刊於2005年11月14日《教協報》)

October 24, 2005

你們倆≠你們 ── 普通話基準課程見聞

每次基準試後,聆聽能力一卷總成為報道的焦點之一,例如「聆聽句子快夾深不夠時間寫答案」(《太陽》,2005.09.12) ,普通話聆聽卷則表現最差,「肥佬」教師有七成三,(《太陽》,2005.05.27)「基準試聆聽卷被指如考速記」(《明報》,2005.09.12)「聆聽卷聽得切 都寫唔切」(《經濟》 2004.09.13),「基準試考生:試題難度一般 近六千人應考覺普通話聆聽卷速度快 」(《大公》,2004.03.08),「聆聽卷的試題『不切實際』,考生就算明白試題內容,卻沒有足夠時間尋找或寫上答案」(《星島》2003.03.03),這在在說明了基準試聆聽一卷的問題所在,也不一定能測試出教師的能力,可以想像的是,平常沒怎麼操練,一把年紀,可能是幾十年已沒進試場,一聽到那麼快的錄音,心跳得更快,表現便打折扣了。


 別以為進修便沒問題,是透過學習提升語文能力,其實課程內置結業試的擬題,與基準試是相類的,課程也離不開操練與測試,難怪有課程的導師直言無諱,指出課程是為基準試的目的而設的,以操練與測試為主,這與「培養及提高學員聽辨詞語的能力、聆聽理解的能力,以及認辨同音字、詞語、語法的能力。」的目標是有距離的。必須質疑的是,這樣的進修可以提升能力嗎?
 也別以為年輕的便沒問題,當你放學後拖著疲憊的身軀,還要上三小時的課,或是暑假期間早上四小時下午三小時密集式學習,哪來的精力應付?就算是鐵人,也不容易集中精神,反應不是那麼快捷,腦筋『轉動』不來也不足為怪。

 所謂的理解與學習,若內容與生活的距離較遠,管你是老是少,也可以是摸不著頭腦的。聆聽能力,其實是以操練為主,而往往出現一些日常生活不常見的內容,例如一些相當學術性的內容,部分不常用的詞彙也令學生難以掌握,例如我上一期提及的「旮旯兒」,是在日常生活中用不著的。有時候也有理解的問題,以下列一次中段評估的題目為例,便可見一斑。
  甲:你們為甚麼那麼晚才來?  乙:剛才堵車。  問:這次的約會至少有幾個人?   答案選擇:a.2人  b.3人  c.4人 d.5人
 你的答案是甚麼?導師說,正確的答案是c,因為普通話慣常的用法,你們是三個人或以上,二人是你們倆。我立刻說:三個是你們仨,所以是d了。教師只好說,回去再討論一下。
 這裏涉及的似乎是所謂慣常的用語,方言與普通話的不同用法,但分野真的那麼清楚、不可改變嗎?另一方面,這也說明了考試,尤其是速度太快的話,根本不是那麼容易理解,而所謂的標準答案,也不一定真的那麼標準,可是考試容得下討論答案嗎?考試可以代替學習嗎?以進修為名考試操練為實的課程,又可以提升多少能力呢?與時間競賽的評估形式,究竟可以看到多少的能力?

(本文刊於2005年10月24日《教協報》)

September 12, 2005

旮旯兒於我何用?── 再談普通話基準課程

一邊在唸著「旮旯兒」、「白醭兒」、「開刃兒」、「耷拉」,一邊在想,這些詞兒到底對我的教學有啥幫助,與實際教學應用可說是風馬牛不相及,現在「唸唸有詞」,只為過關,當局的文件中說修讀基準課程,可以協助教師達到或超越語文能力要求。可是,唸了這些,究竟達到或超越了甚麼的能力要求?不少課程在介紹時也談及實用性,可是這些詞語,與我們的生活有多大的關係,是甚麼因素,使這些詞兒滲入所謂「實用」的課程?而課程仍以考試作主導的學習模式,對我們的教學裨益有多大?
 其實,修讀的過程中,大家關注的仍是評估,進修被考試主導,是不爭的事實,於是管他實用不實用,總之是考試過關;管他理解不理解,生吞活剝,大部分也可能是短期記憶而已。我親身體會的以下的例子:考口試,老師說明口語但求過關,「跑題」沒問題,可以先預備一篇文章,死記硬背就可以,關是過了,而語言與思想,也就可以這樣生硬地割裂了。
 正因為是生吞活剝,難免令人恐懼,雖說是進修,卻也有很多考試成份,當我們提出教育改革要盡量避免一試定終身的說法,卻要教師在大學或師訓畢業後幾至幾十年後再面對此種心理威脅,於是,五十多歲的教師,平時普通話可流利得很,說口試面對錄音機時便發抖;三十多歲的女教師,拿著發回的考卷,幾乎哭了出來,對著老師說考試那刻都忘了;四十多歲的男教師,像個牙牙學語的小娃娃,不斷在練習,可是要在十多天內,學會很多不常用詞語的唸法,談何容易,想來又是多麼悲涼。何況,要一個已經很多年沒參加過考試的人面對考試,其實也不是容易的事。想一想,十多天的學習裡,早上四小時,下午三小時,然後在同一天內面對兩個的最後評估,這其實真的可以學到甚麼呢?
 要過基準這一關,要嘛,本身早已有一定的語文能力,要嘛,以死讀形式,可能是考完即忘。事實上,不少教師在基準政策實施之前修讀過政府資助課程,例如香港教育學院舉辦的十六週的普通話教師在職培訓課程,才有能力應付基準課程,可是教統局在回答為何還要再次修讀語文能力要求課程時指出,這類在職進修課程都是在語文能力要求擬定之前設計的,培訓重點大多放在教學法方面,而不在語文能力,所以教師還要再次修讀語文能力要求。這當然是一種很荒謬的說法,事實上,當年我便修讀過一個教育署舉辦的普通話課程,就是以語文能力訓練為主的,不是教統局所說的甚麼重點在教學法之上。
 此外,若說之前的課程重點是放在教學法,基準課程裡的課堂語言,卻為何又停留在教學法學習?誠然,對於一些經驗豐富的教師,現在才學教學法,是有點多此一舉吧,而修讀的時候,是中小學教師一起學習,教師的重點卻偏重小學教學。令人覺得,如此基準課程,是又一次的虛應錯誤政策的故事而已。所以說,一切都只是要過關,不是提升語文能力。
 「旮旯兒」是狹窄偏僻的地方,所謂教師語文能力要求,也是往這種方向走吧,這樣看來,「旮旯兒」等詞兒又的確該納入基準課程的。

(本文刊於2005年9月12日《教協報》)

August 29, 2005

基準課程為誰而設?

匆匆讀完普通話語文基準課程,回頭一看,究竟學過甚麼,所謂進修超越基準,於我的教學,有所裨益嗎?我倒是很天真地想,進修才能有進步,抱著學習的心態報讀,可是,讀了四個單元,只有一個單元還算學了點甚麼的,其他的也只是虛應故事,為了那語文基準政策白走一趟而已。
 可是所謂學了點甚麼,令人懷疑是為本來已甚有把握的同學而設的。想像一下,每天早上四個小時的課,十天的課程裏,要掌握所謂的語音知識,恐怕有點天方夜譚吧,我便親眼看見有些同學叫苦連天,這種所謂進修,其實與填鴨無異,只是囫圇吞棗而已。
 有幾次,同學看到我的普通話水平還可以,便對我說,為何你不去考試,來進修幹啥,這意味著甚麼呢?是這種所謂進修不能真正學好普通話?是看穿了教統局教師語文能力要求文件中所謂「課程設有內部評估,評估的成績等同於教師語文能力評核的等級。」,也不過是為了評核而已,犯不著在這裏浪費時間,考試更乾脆,所謂「培訓機構採用單元形式,提供一系列的課程,兼顧不同的重點,協助在職教師達到或超越語文能力要求。」是否切合實情呢,也該令人反思再三。
 還記得上了幾節聆聽課,老師每次都講怎樣去考基準試,我忍不住說,這個不是語文能力訓練課程嗎?不是說要透過學習提升語文能力嗎?為何變了操練考試呀?她說這個課程是為基準試的目的而設的,用這課程代替,但道理卻是一樣,我則指出進修,正是反對考試,認為那不是提升能力的方法,學習才是。當問及設計課程時可曾考慮這個以進修為目的的因素時,老師回應說,行政上的事,教師理不到,教師只負責教學。可是光從「培養及提高學員聽辨詞語的能力、聆聽理解的能力,以及認辨同音字、詞語、語法的能力。」這麼簡單的課程介紹,我們能洞悉這只是基準試的化身嗎?
 修讀了四個課程,回頭再看,倒是「食老本」的多,也有些同學,其實只是著重測試的日子,好像大家心裏明白,所謂進修,不過是為了考核,為了過關而已。有些導師也是這種想法吧,於是隻眼開隻眼閉,也不太備課,胡胡混混的,一天三個小時課便混過去了。「我已青春無多了,卻還在這裏浪費青春。」是我們最愛說的自嘲話。

(本文刊於2005年8月29日《教協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