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10, 2007

我手寫我口≠提升寫作能力 ──看普教中的迷思之二

語常會主席田北辰指出,研究顯示學校若能在足夠師資、專家支援等有利因素配合下推行普教中,學生的寫作能力會有改善,可達致「我手寫我口」,似乎是把「我手寫我口」作為用普通話教中文的目的了。以普通話教中文,可以訓練學生「我手寫我口」,改善他們寫作常犯的港式口語,學生在寫和讀中文方面表現有進步,是一種美麗的誤會,這是欠缺對語文裡言文不一的認識,也是昧於歷史的天真。  晚清時黃遵憲提出「我手寫我口」,白話文運動有言文一致的說法,那是基於改革情感下的提倡,冷靜下來便有了不同的理解,作為新文化運動主要人物之一的周作人,在《重刊霓裳續譜序》裡,便指出「大家當時大為民眾民族等觀念所陶醉,故對於這一面的東西以感情作用而竭力表揚,或因反抗舊說而反撥地發揮,一切估價就自然難免有些過當,不過這在過程上恐怕也是不得已的事,或者可以說是當然的初步,到了現在卻似乎應該更進一步,多少加重一點客觀的態度,冷靜地來探討或賞玩這些事情了。」 1925年,周作人在《國語文學談》裡便有這樣的反思:「中國現在還有好些人以為純用老百姓的白話可以作文,我不敢附和。我想一國裡當然只應有一種國語,但可以也是應當有兩種語體,一是口語,一是文章語。口語是普通說話用的,為一般人民所共喻;文章語是寫文章用的,須得有相當教養的人才能瞭解,這當然全以口語為基本,但是用字更豐富,組織更精密,使其適於表現複雜的思想感情之用,這在一般的日用口語是不勝任的。」這正好指出了口語言詞貧弱,組織單純,不能敘複雜的事實,抒微妙的情意,若我們期望以作為口語的普通話提高寫作能力,是把重點放錯了。教育學院「用普通話教中文研究計劃」之《用普通話教中文的問與答》小冊子中,第33問裡提及「普通話乃漢民族共同語,是現代漢語的口語表達形式。當我們談到『語文』的概念時,『語』指的就是普通話﹙口語﹚;『文』指的是白話文,它是現代漢語的書面表達形式。」這裡明確地指出普通話是口語,而我們所期望提高的寫作能力,其實是書面語。 讀寫能力的提高,牽涉的是理解與表達能力,這與一個人的知識面廣狹關係密切,香港教育署語文教育學院前副院長、現任香港公開大學榮譽教授、新亞研究所教授李學銘在《方言環境中的語文教學與學習》(1988)中,提出「一個人能聽、能說普通話,當然已掌握了一些特定的語音、語法、詞匯知識,但並不表示這個人已具有廣闊的知識面,更不表示這個人已有很高的語文能力。」誠然,香港學生容易在語法和詞匯上出現港式口語,加上英語干擾,問題複雜,但採用普通話教中文,可能帶來學生學習動機下降、師生溝通出現問題等等都不容忽視,那絕對不是百利而無一害的。更符合香港現實情況的做法是,如李學銘所說的「切實做好語文教學工作,加強閱讀寫作指導」,明白「書面語的學習,仍該以書面語的接觸為最有效」,才是對症下藥,提升學生的讀寫能力。

(本文刊於2007年12月10日《教協報》)

December 5, 2007

星期天的偏見

星期天,看楊絳的《走到人生邊上》,想起年少時看過錢鍾書的《寫在人生邊上》,九十多歲老人對人生況味的體會,也許我不能全懂,卻想起年少時唸過的〈一個偏見〉,別有體會。
 星期天,才有閑心看點書吧,平常可是連看書也心不閑的;才可以胡言亂語,不用一本正經。錢鍾書說:「偏見可以說是思想的放假。它是沒有思想的人的家常日用,而是有思想的人的星期日娛樂。假如我們不能懷挾偏見,隨時隨地必須得客觀公平、正經嚴肅,那就像造屋只有客廳,沒有臥室,又好比在浴室裡照鏡子還得做出攝影機頭前的姿態。」看了令人莞爾,想來卻又是道理。
 不是自詡有思想的人,而是在這個星期天尋點娛樂,便胡思亂想起來。若大部份人共有的想法,還叫「偏」見嗎?那天學生談「舉世混濁而我獨清,眾人皆醉而我獨醒,是以見放」的屈原,說他傻,這是偏執吧。這年代,明明是偏見,卻一眾響應,叫得價天響,也許都無所謂吧,橫豎我們不是真心相信,有人說了、做了,便跟著吧,總不能落伍,眾人都認同的,哪是偏執?堅持原則的,要不是傻瓜,就是「偏見」,或是「過激」,你看,我們眾人都不是這樣想、如此做呀。我們都愛河蟹,在這啖蟹的秋季,我們份外嚮往。

(本文刊於2007年11月5日《教協報》)

November 19, 2007

言文合一?言文混淆?——用普通話教中文的迷思

語常會主席田北辰指出, 「過去3 年追蹤20 間用普通話教中文的學校,發現對學生的寫作能力很有幫助,他們對語感和規範漢語的意識亦較強」,卻指出本港缺乏師資及教學法,令推行普通話教中文有困難。儼如師資及教學法問題解決了,香港學生的寫作能力便提高了,這是昧於現實、欠缺學理的良好願望。然而這豈止是良好願望,這是言文混淆、脫離實際的無知。中文大學中文系前任主任鄧仕樑教授收錄在1999 年3 月《中國語文通訊》裏的〈當前香港的漢語教學〉一文,提出「言文合一」的說法在語言學裏是不能成立的」,並引用語言學家朱德熙的說法,指出「不管哪種語言裏,書面語和口語之間總是有一定距離的」,明確指出「在中國傳統裏,漢以後2000 年讀書人寫的文章,用的正是脫離了口語的語言」。專家的看法讀書正是要通過書面語去學習書面語的使用,鄧氏認為,今天整個局面變了,生活的語言跟書面語言距離接近了,學習效果該更好,但不能說學生在沒有學好普通話之前不能寫文章。香港文字研究者容若在99 年在《明報月刊》的〈壓現代中文的兩座大山〉一文中形容這是講真話。其實,早在1988 年,香港教育署語文教育學院前副院長、現任香港公開大學榮譽教授、新亞研究所教授李學銘,便指出了言文混淆的問題,李氏在《方言環境中的語文教學與學習》中指出「過分強調口頭語對書面語的影響,而不知書面語的學習,仍該以書面語的接觸為最有效」,李氏指出有少數熟諳普通話或略諳普通話的人, 「逐漸養成一種自尊、自重的優越心態」,以為要提高本港學生以至社會人士的中文程度,尤其是書面語的程度,必須採用普通話教學和推廣普通話在社會上的使用,以為「普通話是語文教學與學習的救厄解困靈丹,有了普通話,就不會有語文程度低降的問題」。誠然,如李氏所說,在普通話通行地區,仍然有語文程度低降的困擾,能講字正腔圓而又流暢普通話的人,不一定能寫通順中文,也不一定有豐富的語文知識和文化常識, 「能講普通話與中文程度之間,尤其是能講普通話與書面語表達能力之間,可說並無必然關係。昧於口頭語與書面語的差距,昧於某一社會的條件與需求,而侈談中文程度的提高,對方言環境中的語文教學與學習,是非常不利的」。當我們倡議學習普通話是大勢所趨,想一想我們的學者專家怎說;當我們高談學普通話提高寫作能力,想一想說與寫不同,知識面廣狹並不是取決於口頭語的學習。請田北辰及一眾熱切推行普通話教中文的官員,理解當中的不智與不利,而不是一味的唱好。正如容若在07 年4 月的《明報月刊》〈推廣普通話戒浮誇〉所言,侈言消滅方言,侈言「語同音」,假設廣東人不懂普通話就看不懂白話文,假設用廣東話教學要「翻譯」,都是浮誇之言。這種批評,可不是浮誇之言,而是有證有據的,也許急於推行普教中的官員、認定用了普通話教中文便能提高學生寫作能力的同工,可以讀一讀,想一想。
(本文刊於2007年11月19日《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