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12, 2005

旮旯兒於我何用?── 再談普通話基準課程

一邊在唸著「旮旯兒」、「白醭兒」、「開刃兒」、「耷拉」,一邊在想,這些詞兒到底對我的教學有啥幫助,與實際教學應用可說是風馬牛不相及,現在「唸唸有詞」,只為過關,當局的文件中說修讀基準課程,可以協助教師達到或超越語文能力要求。可是,唸了這些,究竟達到或超越了甚麼的能力要求?不少課程在介紹時也談及實用性,可是這些詞語,與我們的生活有多大的關係,是甚麼因素,使這些詞兒滲入所謂「實用」的課程?而課程仍以考試作主導的學習模式,對我們的教學裨益有多大?
 其實,修讀的過程中,大家關注的仍是評估,進修被考試主導,是不爭的事實,於是管他實用不實用,總之是考試過關;管他理解不理解,生吞活剝,大部分也可能是短期記憶而已。我親身體會的以下的例子:考口試,老師說明口語但求過關,「跑題」沒問題,可以先預備一篇文章,死記硬背就可以,關是過了,而語言與思想,也就可以這樣生硬地割裂了。
 正因為是生吞活剝,難免令人恐懼,雖說是進修,卻也有很多考試成份,當我們提出教育改革要盡量避免一試定終身的說法,卻要教師在大學或師訓畢業後幾至幾十年後再面對此種心理威脅,於是,五十多歲的教師,平時普通話可流利得很,說口試面對錄音機時便發抖;三十多歲的女教師,拿著發回的考卷,幾乎哭了出來,對著老師說考試那刻都忘了;四十多歲的男教師,像個牙牙學語的小娃娃,不斷在練習,可是要在十多天內,學會很多不常用詞語的唸法,談何容易,想來又是多麼悲涼。何況,要一個已經很多年沒參加過考試的人面對考試,其實也不是容易的事。想一想,十多天的學習裡,早上四小時,下午三小時,然後在同一天內面對兩個的最後評估,這其實真的可以學到甚麼呢?
 要過基準這一關,要嘛,本身早已有一定的語文能力,要嘛,以死讀形式,可能是考完即忘。事實上,不少教師在基準政策實施之前修讀過政府資助課程,例如香港教育學院舉辦的十六週的普通話教師在職培訓課程,才有能力應付基準課程,可是教統局在回答為何還要再次修讀語文能力要求課程時指出,這類在職進修課程都是在語文能力要求擬定之前設計的,培訓重點大多放在教學法方面,而不在語文能力,所以教師還要再次修讀語文能力要求。這當然是一種很荒謬的說法,事實上,當年我便修讀過一個教育署舉辦的普通話課程,就是以語文能力訓練為主的,不是教統局所說的甚麼重點在教學法之上。
 此外,若說之前的課程重點是放在教學法,基準課程裡的課堂語言,卻為何又停留在教學法學習?誠然,對於一些經驗豐富的教師,現在才學教學法,是有點多此一舉吧,而修讀的時候,是中小學教師一起學習,教師的重點卻偏重小學教學。令人覺得,如此基準課程,是又一次的虛應錯誤政策的故事而已。所以說,一切都只是要過關,不是提升語文能力。
 「旮旯兒」是狹窄偏僻的地方,所謂教師語文能力要求,也是往這種方向走吧,這樣看來,「旮旯兒」等詞兒又的確該納入基準課程的。

(本文刊於2005年9月12日《教協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