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5, 2014

普通話不是我們的母語—談普教中

教育局網頁的〈語文學習支援〉一文,將廣東話定義為「一種不是法定語言的中國方言」。經網民於2月1日瘋傳後,輿論嘩然,教育局於2月2日道歉。然而筆者更關注的是其中與用普通話教中文(普教中)有密切的關係。教育局的「語文學習支援」其實是當局對於語文學習、甚至是教學語言的政策,該篇教育局於2月2日收回的文章中指出,「教育局語文教學支援組于2004年成立專責小組,以提升香港語文水平為終極目標。專責小組由教學顧問組成,為全港中小學,提供中文(包括普通話)及英文課程發展支援服務。」其中一項工作正是「鼓勵以普通話進行語文活動或課堂學習」。 2013年財政司長曾俊華在財政預算案中建議撥款50億注資語文基金,2014年1月10日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了。教育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提及「語常會就以普通話教授中文科、在不同語境下使用中文及英文等方面,提供了有用的數據和資料。」可是筆者在語常會的網頁,除了看到在2008年因要推行普教中而做的研究、《協助香港中、小學推行「以普通話教授中國語文科」計劃簡介》之外,並無任何新的數據,而教育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只是談及自2008年開始至2014年,合共支援了160所學校推行普教中,指出「我們相信,藉着鼓勵和支援更多學校推行普教中,這項計劃會大大有助達到推行普教中的長遠目標。」這裡明確地指出長遠目標推行普教中,若教育局提及的所謂有用數據和資料,指的只是2008年語常會關於推行普教中所需的條件的研究,即具備六個條件,分別是:(1)師資、(2)學校管理層的態度及策略、(3) 語言環境、(4)學生的學習能力、(5)課程、教學及教材安排,以及(6教與學的支援。筆者早已指出,這「儼如師資及教學法問題解決了,香港學生的寫作能力便提高了,這是昧於現實、欠缺學理的良好願望」。這也是「言文混淆、脫離實際的無知。」 若教育局提及的所謂有用數據和資料,只是指160所學校參與推行普教中的數字,但卻沒有分析當中的成效,談的只是數字,不是質素,又怎能據此而提出要求撥款繼續推行﹖更不可思議的是,教育局網頁中有關普教中的問與答中,回應「目前個別官立中小學實施以普通話教中文,教育局能否作全港性推廣,讓學子熟練掌握普通話,以提高中文修養?」指出語文基金及優質教育基金近年曾資助三項與這課題有關的研究,提及「目前仍未有確實證據,證明以普通話學習中國語文的學生的一般中文能力會有所改善。其中兩項研究發現,以普通話學習的學生的中文能力,與以廣東話學習的學生並無分別,甚或表現更差。」教育局所提及的三項研究何時進行,並沒有清楚說明,但清晰可見的是,當中提出普教中的成效未有定論,當局在考慮繼續推行時,可曾考慮成效?這斷不能是說「相信」便可以過關的,便可以斥巨資繼續投資的。 事實上,部分參與普教中計劃的學校,質疑其成效,已有報道提及小學校長指出於小一推行普教中,見過不少因普教中而引起的語言混亂;有學校曾推行半年普教中便停止,因發現學生的學習差異擴大,上課像教普通話多於中文課。香港大學教育學院副院長謝錫金回應TSA測試中學生語文水平低時指出,近年不少學校推行「普教中」,用普通話教中文,老師普遍將教學生認字的時間花在教漢語拼音上,結果反削弱學生寫字能力。凡此種種,教育局可曾正視,可有交代﹖這也許是當局沒有公佈普教中成效的原因,可是巨額撥款已通過了。 關於香港的教學語言政策,不得不追溯至1982年《香港教育透視 國際顧問團報告書》,其中關於教學語言的說法,對於後來的相關政策有很大影響,報告書中指出「母語是教與學的最佳語言」,認為廣州話是香港學生的「心中的語言」,有助於學生的學習。繼續堅持推行普教中的教育當局,當中應該有對語文有相當研究的學者,應該明白言與文不同,不可混淆,學好普通話,不等於提高了學生的語文水平。普通話並非大部分香港學生的母語,以推行普教中為長遠目標,是否要改變學生的心中語言﹖改變其母語﹖對於接近97%本地人口採用的語言,稱其為方言,而要加以改變,那是對於本地的語言、對於本地文化的不敬。 (本文刊於2014年2月5日《蘋果日報》,編輯把題目改為《廣東話是母語而非方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