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9, 2006

動盪或和諧──評語文基準試政策的當前形勢

「基準試今放榜勢爆教師炒魷潮 殺校掀達標教師逃亡潮」、「達標英師被「挖角」弱校恐缺人才」,報章斗大的標題十分搶眼,在縮班殺校的陰霾下,教育界已是一片混亂,教師已是疲憊不堪,基準試成績的公布、死線將臨,究竟未達標的教師何去何從﹖可說是添煩添亂。
報載,教統局發言人強調,現時尚未達標的語文教師中,大部分預期於八月透過進修及其他方式達標,只有不足十所學校計畫下學年聘用一至二名英文科教師,而本地師訓機構將有二百六十六名準英文科教師將畢業,相信可為學校提供足夠達標教師。由此可見,現時實有足夠達基準的教師,當局應給予未達標教師寬限期,讓其達到基準,或者讓其調教其他科目。
可是,也有人強調學校很難調動,強調不及格教師要離開這個行業。然而,必須指出的是,當年的教育署副署長湯啟康表示,「未能達到語文基準試的教師不會被取消教席,教署將聯同學校積極為他們尋找出路。」(《星島日報》,2000.05.29)他亦保證教師不會因不達基準而遭解僱(《明報》,2000.08.29)。當時的教統局局長王永平亦與教育團體達成四項共識,其中一項為「學校不應以未達語文基準為藉口解僱教師,因設立基準乃在提升教師語文水平。」(《明報》,2000.06.02)教育署高級教育主任梁永華更指出,《資助則例》(按:《小學資助則例》附錄16、《中學資助則例》附錄17)列明,若教師工作令人不滿意,校董會可將之撤職,但「工作令人不滿意」乃指教學上的表現,不等同是否達到基準,故校方不能因此解僱教師。(《明報》,2000.09.27)。或會說,掌管教育的官員常有調動,當年的那些官員都已離開了教育界,我們只能根據教統局的通告來執行,可是,官員沒有把承諾寫上通告,那是官員沒守承諾,難道我們要助長這種風氣,總不能因著官員沒兌現承諾,而把是非黑白也顛倒的。人一散,茶就涼,這倒也人治得很呀,如何穩定教育界﹖

誠然,不少校長關注人手調配的問題,可是,學校該有足夠的靈活度,當然,讓本來任教語文科經驗豐富的教師,以一句不達基準而轉教其他科目,是一種損失,可是讓其調教其他科目,也是一種折衝,事實上,教育學院訓練出來的教師,是可以任教多個科目的,學位教師,若是主修的,已可豁免,非修讀語文本科的才需要考基準,這些教師其實有其原本的主修科目,調教該不如想像中的困難。此外,如果個別學校出現人手調配的困難,當局實有責任在當中協調,兌現當局的承諾,而不可因著小部分出現困難的情況而向社會傳達錯誤信息。

或有人認為已給了六年,教師還未能達標,沒有能力施教,長期調配不合格的英文教師任教其他科目,對其他教師不公平。事實上,這種說法忽略了一個很關鍵的問題,教改六年以來,教師疲於奔命,加上縮班殺校的惡策下,教師不但要承擔教學上的工作,更要兼顧非教學的、招徠的工作,還要應付監控管治下的自評外評等,壓力重重,還要進修這樣那樣的課程,分身乏術。真的有時間進修嗎﹖不可以忽略的是,從歷年的成績可以見到,課堂語言運用的成績都是最好的,這裡也許可以理解為基準試測試的內容其實與教學的現實情況有距離,也可以看到大部份應考的教師是可以應付上課需要的。所謂調教對其他教師不公平云云,其實是製告互相踐踏、自私自利的環境,將令教育的生態更形惡化,損害團隊精神,損害教育質素,不利教改。
誠如津貼小學議會主席蔡楷俊所說:「不希望基準成為解僱教師的刀。」小學教師的培訓足以任教多個科目,就算教師不達基準,學校應發揮教師所長。更有校長強調教育界要同心合力,和平地渡過這一關,認為教育界現時需要的是和諧,更指出了有些不達標的教師其實教得很好,強調的是教師的用心教學,比達標與否更重要,而且有些教師只欠一卷,學校其實可以作出靈活的調動,不要讓教育界動盪不安。的而且確,香港教育需要的是動盪還是和諧,是不言而喻的。

(本文刊於2006年5月29日《教協報》)